******有限公司(2024)晋07行初61号案件委托代理服务框架协议二阶段直接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有限公司(2024)晋07行初61号案件委托代理服务框架协议二阶段直接采购项目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有限公司技术管理部
公示期限: 2025 年 4 月 21 日 12 时 00 分至 2025年 4 月 24 日 12 时 00 分
******有限公司(2024)晋07行初61号案件委托代理服务框架协议二阶段直接采购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成交候选人
1.成交金额:106836.49元(含税6%)
2.成交单位名称:******事务所
服务内容:晋07行初61号案件委托代理服务。
服务清单:
项目名称 |
成交金额(元) |
服务要求 |
服务期限 |
******有限公司(2024)晋07行初61号案件委托代理服务 |
106836.49(含税6%) |
符合行业相关规定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案本诉讼阶段终结时止(包括以判决、裁定、调解、案外和解、撤诉等任何方式结案)。 |
二、成交候选人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行政处罚、失信惩戒等名单;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对本结果有异议者须在公示期内向项目监督人或采购人署名反映。
2.异议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2.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2.3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2.4相关请求及主张;
2.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四、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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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2025 年 4 月 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