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有限责任公司寨圩屠宰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以便于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公示期为10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名称与概要
******有限责任公司寨圩屠宰场扩建项目
******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浦北县寨圩镇沙梨桥头竹较岭
建设内容:①屠宰设备升级,拆除、淘汰现有工程落后屠宰设备;②车间升级改造,将现有工程交易区改为待宰间,增加待宰间面积,对现有工程屠宰车间进行改建,面积增大至986m2;③将现有工程生物质燃料的蒸汽发生器更换为直热式空气能热水供热系统(电能);④配套升级环保设施,一座150m3/d处理能力污水处理站升级为400m3/d废水处理站对生产废水进行处理。目前厂区已扩建完成,产能已达到年屠宰16万头生猪。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浦北县寨圩镇沙梨桥头竹较岭
联系人:李总
联系电话:******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方式及相关信息
******有限责任公司寨圩屠宰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pdf。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请联系朱工,电话:******。
2、本项目征求意见的公众主要为项目所在浦北县寨圩镇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单位组织,同时也欢迎其他公众发表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或建议。
3、公众意见表见:附件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pdf。
4、公众可通过电子邮箱("mailto:******">******)、电话(******)提出有关意见。
5、提出意见起止时间:2024年4月30日~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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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