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泾县黄村镇沙元行政村毛竹棵中心村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X-CG-CS-******
二、项目名称:2024年泾县黄村镇沙元行政村毛竹棵中心村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项目
三、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茂林镇工业园区
成交金额:壹佰零肆万捌仟捌佰玖拾玖元整(******.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壹佰零肆万捌仟捌佰玖拾玖元整(******.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4.7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2024年泾县黄村镇沙元行政村毛竹棵中心村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项目 施工范围: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泾县黄村镇,主要内容包括垃圾处理、污水工程、道路工程、公共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河沟渠塘疏浚清淤等内容。 施工工期:9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童非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皖******0110) |
五、评审专家名单:余刚、王海宾、后宗顺(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1%+(中标价-100万元)×0.7%]×90%计算收取。
2、金额:9308.06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街道、安徽省宣城市泾县泾川镇财富鑫城A8栋102室,联系电话:******、******。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财政局(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西路296号、电话:0563-******)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人民政府
******街道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泾川镇财富鑫城A8栋10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后工、金工
电话:******、******
十、附件
1、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pdf
2、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