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含下属企业)2025年至2026年第一批工程物资集中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JZB-2025-07-661)
本招标项目******有限公司(含下属企业)2025年至2026年第一批工程物资集中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公司成本,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述:******有限公司(含下属企业)2025年至2026年第一批工程物资集中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有限公司及下属各企业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所需物资。物************************************有限公司所属企业发生优化合并的,以优化合并后的企业为准。
2.3项目实施地点:云南省玉溪市。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项目类别:货物类
2.6招标分类:框架(框架招标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若遇国家政策、上级单位等有关要求调整,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合同到期时,经与中标单位友好协商,招标人有权对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做适当调整,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2.7标包划分一览表:
序号 | 标包编号 | 标包名称 | 标段(标包)预估金额(万元) | 最大中标数量 | 最高限价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履约保证金 | 框架招标有效期 | 供货期 |
1 | 标包2 | 电杆 | 309 | 2 | 详见《采购物资清单》 | 3.8 | 不收取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止 | 自订单合同签订后10天完成供货 |
2 | 标包5 | 导线 | 1561 | 3 | 详见《采购物资清单》 | 13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止 | 自订单合同签订后15天完成供货 | |
3 | 标包7 | PVC管 | 91 | 2 | 详见《采购物资清单》 | 1.4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止 | 自订单合同签订后7天完成供货 |
两家中标人分配方式 | |||
综合得分排名 | 分配份额 | 评标价金额由低至高排名 | 分配份额 |
第一名 | 35% | 第一名 | 25% |
第二名 | 25% | 第二名 | 15% |
三家中标人分配方式 | |||
综合得分排名 | 分配份额 | 评标价金额由低至高排名 | 分配份额 |
第一名 | 30% | 第一名 | 20% |
第二名 | 18% | 第二名 | 12% |
第三名 | 12% | 第三名 | 8% |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 |
2 | 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3 | 投标人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或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证明材料,如:一般纳税人认定表格或当地税局网站查询记录或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
4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提供承诺)。 |
5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6 | 接受代理商投标,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在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若同时投标则均否决。 |
7 | 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授权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的证明文件,且同一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
8 | 投标人须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在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良好的性能,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原厂生产,非委托生产或贴牌生产产品(提供承诺函)。 |
3.2专用资格要求
专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适用标的 |
1 | 投标人应具备所投产品生产、自检能力,需提供2项主要生产设备、2项主要试验设备的证明材料,包含现场设备图片、设备合同、采购发票。代理商投标的提供授权制造商设备证明材料。 | 全部标包 |
2 | 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授权制造商针对本项目产品的质量承诺书,制造商应在产品质量问题上承担连带责任。 | 全部标包 |
3 | 投标人须提供所有产品中任意一种型号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报告须由国际权威机构或国家认可实验室出具(经CMA/CNAS/CNAL认可) | 标包2、标包7 |
4 | 物资类别中电缆、低压电线、架空线3类物资需分别提供任意一种型号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报告须由国际权威机构或国家认可实验室出具(经CMA/ CNAS/CNAL认可) | 标包5 |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根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载明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登记,如实递交有关信息,并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运营机构验证。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供应商登记并免费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供应商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投标文件编制加密及递交。供应商要为数字证书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电子化投标操作路径如下:
获取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投标管理->文件下载;
投标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投标管理->我的项目->主控台->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助手下载路径:中国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下载中心。
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00
中国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操作咨询电话:******00转4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获取开始时间:2025年9月5日18时00分00秒
获取结束时间:2025年9月12日18时00分00秒
4.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9月18日18时00分00秒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28日9时30分00秒
6.1开标时间:2025年9月28日9时30分00秒
6.2开标地点:云南省昆明市,本项目采取电子化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中国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8.1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本项目对投标人在招标文******委员会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
(1)与其他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2)与其他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3)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
如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投标人响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投标文件。
如投标文件存在串通投标情形的,将依据南方电网公司相关规定,对相关投标人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
8.2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处理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诚信,对投标文件中存在生产制造能力、服务网点、业绩(含合同、发票)等造假情形,或私下与******委员会成员进行与投标内容有关的接触(如评标前通过电话、信息和会面等方式询问是否参加评标,请专家在评标中给予关照等)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招标人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2025年版)》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9.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开标情况、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异议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提出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授权代表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提出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交。
异议递交地点:昆明市盘龙区龙华路与昙华路交叉口万派中心写字楼A幢15层
异议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件发送
异议递交电话:0871-******
注: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在开标结果确认期间内通过中国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按要求提交。
9.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投诉机构名称:******有限公司监督审计部
监督投诉机构电话:0871-******
监督投诉机构邮箱:******
9.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提出人或投诉人不得以异议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2025年版)》等制度进行处理。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玉湖路24号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盘龙区龙华路与昙华路交叉口万派中心写字楼A幢20层
联 系 人:金工、李工
电 话:******1895、******、******(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一、******有限公司)郑重声明:
(1)绝不以任何形式协助打听项目信息;
(2)绝不承诺提高中标率或提供所谓“内幕消息”;
(3)我公司任何员工绝不以“协助打听项目信息、提供内幕消息、提高中标率、保证中标”等名义向供应商索要钱款或好处。
任何以我司名义或员工名义提出上述要求的行为,均属虚假信息,请勿轻信。请广大供应商提高警惕,谨防受骗。如遇此类情况,请立即向我司举报(举报电话:0871-******),并提供相关证据。
二、其他补充说明:(1)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南方电网、云南电网公司或工程建设单位将本项目物资品类纳入其采购范围的,招标人(甲方)有权不使用本次框架招标结果;(2******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框架有效期,招标人制度条款变更的,按最新版规定执行;(3)中标供应商不能以供货量小、技术要求高、未付清其它项目款项等理由拒绝执行订单,中标单位拒绝执行订单3次(含本数)以上或质量验收不合格2次(含本数)以上的,招标人有权终止框架合同。(4)各标包内物资清单为需求预测数据,最终以实际订单为准,不保证采购的物资清单内所有型号物资均有需求。(5)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即代表接受招标人的安排,同时应承担由此来带的其他风险。(6******有限责任公司内部采购,需内部采购失败后再使用本次招标结果。
《采购物资清单》。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盖章):******有限公司
2025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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